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9-02 00:31:00
网友留言
网友“155”:本人2017年在某4S店购车后,每年都给车买同一家公司的保险,一直未出险、未减少险种。
2024年,我购买的险种金额分别为车损878.73元、三者592.33元、司机座位险39.13元、乘客座位险100.58元和医保外用药41.38元。而2025年,保险公司的报价却上涨了,即车损902.76元、三者625.23元、司机座位险41.31元、乘客座位险106.17元和医保外用药43.68元。
另外,保险公司和4S店在2023年送了我800元券,2024年送了500元券,今年却说只送400元券。
为什么在没有出险的情况下,保费反而涨了?
最新回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郴州监管分局:留言已收悉,现对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分局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阅批,相关科室进行了认真分析研判,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一是没出险,涨保费问题。依据《保险法》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保险公司的商业险定价根据被保险人年龄、安全驾驶、出险次数、行驶里程、车辆品牌型号等各种因子差异化定价。保费上涨不仅与上年度是否出险有关,还与车辆维修成本、配件价格及行业人伤赔付成本等多种因素相关联。分局已督促保险公司就该您提出诉求及时与本人沟通。
二是按照保险法和监管相关管理规定,保险公司不允许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如您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或证据材料,可通过信访途径向我分局反映(信访电话:0735-2486099,地址: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332号,名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郴州监管分局)。
编辑:何思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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