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07 10:12:00
近日,记者从西藏电网获悉,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全区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引导降低社会用电成本的通知》,西藏电网历经两次电价调整,已全面完成全区范围内同网同价。自5月1日起,西藏开始执行丰水期电价。
一、居民生活用电
5月至10月,西藏实行居民生活用电丰水期电价。详情见下表↓↓
二、一般工商业用电
根据全区电力供应及新能源消纳等情况,对执行范围内的一般工商业用电,丰水期在目录电价基础上下调0.04元/千瓦时,枯水期在目录电价基础上上调0.02元/千瓦时。详情见下表↓↓
调整电价相关问题答疑
1.目前西藏电网销售电价分类使用范围有哪些?
答:即居民生活用电、农牧业生产用电、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用电。
答:城乡居民住宅用电、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学校、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宗教场所生活用电、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电。
3.哪些用电属于大工业用电适用范围?
答:是指受电变压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下列用电:(1)以电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电热的工业生产用电;(2)铁路(包括地下铁路、城铁)、航运、电车及石油(天然气、热力)加压站生产用电;(3)自来水、工业实验、电子计算中心、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生产用电。
4.哪些用电属于一般工商业用电适用范围?
答:是指除大工业用电、居民生活用电、农牧业生产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包括普通工业、非工业、商业等用电。
5.西藏自治区实行居民生活用电分季节阶梯电价执行范围有哪些?
答:全区与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确定供用电关系并登记在册的城乡居民住宅用电。
6.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违约金如何计算?
答: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当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每日电费违约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2.其他用户:
(1)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2)跨日历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
来源: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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